1、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的投入和停用及保護壓板的投退,必須按所屬調度命令執(zhí)行,但遇到繼電保護裝置異常危及系統(tǒng)安全運行時,允許先停用后匯報。
2、保護裝置投入和停運后,應立即報告所屬調度,并將保護裝置的種類、投停原因、時間等記入運行工作記錄簿內。
3、所有電氣設備在送電前,應按所屬調度命令將保護裝置投入運行,嚴禁電氣設備無保護運行。
4、為防止接有交流電壓的保護裝置誤動,在運行和操作過程中,不允許保護裝置失去交流電壓。無法避免時,應經所屬調度批準后,可退出保護裝置的跳閘壓板。
5、多電源變電站,當僅由一條電源線路受電時,該線路斷路器的所有保護裝置必須退出運行(縱聯(lián)保護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變電站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注意事項
6.1、高壓電氣設備無瞬動保護不允許充電。母聯(lián)、分段抗干擾介損測試儀廣泛適用于電力行業(yè)中變壓器、互感器、套管、電容器、避雷器等設備的介損測量。、旁路斷路器的充電保護,僅在給母線充電時投入,充電完畢后退出;
6.2、線路及備用設備充電運行時,應將重合閘和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臨時退出運行;
6.3、雙母線進行倒母操作時,相比式母差保護應先投入非選擇性(比率制動式母差先投入互聯(lián)壓板),后取下母聯(lián)開關控制保險;
6.4、雙母線上各有一組電壓互感器時,正常情況下母線所接各元件的保護裝置交流電壓應取其所在母線的電壓互感器;
6.5、雙母運行的母聯(lián)斷路器,除母差、失靈、主變后備保護外不準投入任何保護(有特殊規(guī)定除外);
6.6、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必須在所屬主設備投運后投入運行,在所屬主設備停運前退出運行;
6.7、旁代時,代路斷路器的保護定值必須符合被旁代線路的定值。
7、在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審查繼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工作票,更改整定值和變更接線一定要有批準的定值通知單,才允許工作。凡可能引起保護裝置誤動作的工作,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在繼電保護工作完畢時,運行人員應認真檢查驗收,如拆動的接線、元件、標志等是否恢復正常,壓板位置、設備工作記錄所寫內容是否清楚等。所有保護裝置交流回路工作后,繼電保護人員應檢查回路正確,并檢查相位、相序、幅值正確。
8、新投和運行中的保護裝置定值,應由定值計算部門下達,定值更改后,運行人員應先與調度核對定值單號正確,再投入運行。保護裝置定值通知單的一聯(lián)應保留在變電站。
9、新安裝和改變回路的保護裝置在投運前,其圖紙、資料應正確齊全并由改動人簽字。
10、帶方向性的保護和差動保護新投入運行時,或變動一次設備、改動交流二次回路后,均應用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檢查向量。未經向量檢查的差動保護,在變壓器、線路充電時投入,正式帶負荷前退出跳閘壓板做向量檢查,正確無誤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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